关于液化石油气期货上市交易提示及保证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关于液化石油气期货上市交易提示及保证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关于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自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
一、 现将液化石油气期货标准合约及交易、交割方面的相关内容介绍如下:
交易品种 |
液化石油气 |
交易单位 |
20吨/手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最小变动价位 |
1元/吨 |
涨跌停板幅度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
合约月份 |
1、2、3、4、5、6、7、8、9、10、11、12月 |
交易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
最后交易日 |
合约月份倒数第4个交易日 |
最后交割日 |
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 |
交割等级 |
大连商品交易所液化石油气交割质量标准(F/DCE PG001-2020) |
交割地点 |
大连商品交易所液化石油气指定交割仓库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5%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
交易代码 |
PG |
上市交易所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二、 交易相关事项:
1、 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2、 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PG2011、PG2012、PG2101、PG2102、PG2103。
3、 交易所对液化石油气期货交易收取的保证金为8%,涨跌停板幅度为7%,新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14%。
4、 以保证金率级别3级为例,我公司对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收取的公司保证金比例为14%,其它级别的具体收取标准请咨询您的销售服务人员。
此外,我们在此重申并提请客户关注我公司的保证金比例调整政策:客户在我公司的保证金比例由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上浮一定比例构成(上浮部分为“公司加点部分”)。除非公司另行通知客户,客户的公司加点部分一般不进行调整(关于公司加点部分的具体数值,请咨询您的销售服务人员)。当交易所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调整时,除另有通知外,公司将对向客户所收取的保证金比例进行相同幅度的调整。关于交易所各品种各合约当日保证金的调整变化请参见交易所网站或公司网站交易日历。
请各位客户关注交易规则变化,知晓保证金比例调整方式,注意控制交易风险。谢谢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
2020-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