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燃料油和原油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2020.08.24
关于调整燃料油和原油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所发布的《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自2020年8月24日(周一)收盘结算时起,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根据能源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自2020年8月24日(周一)收盘结算时起,除SC2009合约外,原油期货其他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经研究,公司决定对上述期货合约保证金率同步进行调整。以公司3级保证金率为例:
品种 |
3级保证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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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
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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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质含硫原油 |
20% |
18% |
低硫燃料油 |
20% |
18% |
燃料油 |
15% |
13% |
此外,我们在此重申并提请客户关注我公司的保证金比例调整政策:客户在我公司的保证金比例由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上浮一定比例构成(上浮部分为“公司加点部分”)。除非公司另行通知客户,客户的公司加点部分一般不进行调整(关于公司加点部分的具体数值,请咨询您的销售服务人员)。当交易所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调整时,除另有通知外,公司将对向客户所收取的保证金比例进行相同幅度的调整。关于交易所各品种各合约当日保证金的调整变化请参见交易所网站或公司网站交易日历。
请各位客户关注交易规则变化,知晓保证金比例调整方式,注意控制交易风险。谢谢!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